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小区主任、村组长工资待遇、提高工作绩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柞水县委高度重视村组干部工资待遇的落实工作,去年已将村“两委”正职工资报酬由1.08万元/年提高至2万元/年,“一肩挑”报酬由1.36万元/年提高至2.5万元/年,副职报酬由0.8万元/年提高至1.6万元/年。将村级“一肩挑”和正职报酬从原来的2.5万元/年、2万元/年,分别提高至3万元/年、2.4万元/年;副职1.6万元/年,达到了正职的66.7%;每村有1名委员享受补贴,每年1.2万元,委员报酬实现了从无到有;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将正职补贴由2100-2500元/月提高至2500-3000元/月,副职补贴由1400-1900元/月提高至2000-2500元/月,委员由1000-1400元/月提高至1500-2000元/月,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参照委员执行。村和城市社区干部工资,全部按照《商洛市村级干部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足额上到每个干部的《商洛市村级干部工资本》。
今年,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参照村级干部工资调整标准和周边县区组干部小区主任工资标准,逐步调增组干部和社区小区主任的基本报酬。新的提标方案已形成,即将报政府审定。
建议各镇各村(居)不断加快本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科学落实年度工作责任制,完善村组干部考评机制,逐步提高考核奖励的力度,切实维护村组干部的应得利益,妥善解决村组干部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