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教师职称晋级应偏向一线教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教师职称晋升事关教师切身利益,也能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一、根据陕人社发(2016)36号《关于调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指导意见》及商政人社发(2016)398号文件精神,普通小学高级结构比例≤10%。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总体保持在1;4:5左右。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较为分散的小学或教学点等,可由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集中聘用。
二、晋升职称对申报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要求。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5号)要求,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一条基本条件第四条规定,申报人员任现岗位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申报正高级教师必须有2次以上优秀,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晋升职称对申报者学历的要求。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5号)要求,第二条业务条件中规定:(一)、申报一级教师职称。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任教4年以上;专科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中师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5年以上。(二)、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专科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0年,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其它有关条件中规定。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级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的比例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
王良萍代表: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也热忱地欢迎您们继续关注我们的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