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道路交通秩序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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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日
柞水县道路交通秩序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我县4.30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减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县政府决定自2018年5月1月至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交通秩序暨 “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县各级道路存在的事故多发点段和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交通隐患治理和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落实镇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工作重点
1.摸排五类车辆底数。各镇办立即安排各村组干部摸排本辖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面包车车辆信息及驾驶人信息台账。
2.排查治理道路隐患。一是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和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二是临水、临崖、临坎、桥梁、弯道路、隧、路口和交通设施设置情况;三是事故多发路段。
3.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无保险上路、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老年代步年、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4.大力整治非法营运。严厉打击三轮摩托车、老年代步车、面包车以及营转非等非法营运行为。
5.强化交通安全劝导。推进农村劝导站建设,强化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
四、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5月1日-5月10日)。各责任单位联合组建机构,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夯实责任。
2.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5月11日-5月20日)。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书面告知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车主和驾驶人依法行车、合法营运,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广泛支持的整治环境。
3.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21日-10月15日)。公路、交通、运管、农管、交警、各镇办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酒驾、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行为进行严历打击。
4.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6日-10月31日)。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总结,建立健全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和面包车管理长效机制,依法严格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责任单位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发送提示短信、发送微博微信、现场跟踪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讲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老年代步车和面包车非法营运、超员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最大限度取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届的理解支持,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隐患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为重点,各责任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全面排查部门所管理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实用高效”原则,迅速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县公路段负责211国道、315省道的排查治理,县交通局负责县道的排查治理,各镇办负责村道的排查治理,县交警大队负责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
(三)强化路面管控。县交警大队负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和面包车的路面整治,以省道、县乡道路和农村群众出行集中的村道为重点,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合理调配警力,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和路面管控。对违法载人、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对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要依法予以暂扣,手续不办齐不放车;对查获的长期未检验且车辆档案已注销的要一律予以强制报废;对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获的有非法营运嫌疑的老年代步车、面包车要移交交通运管部门调查处理。
(四)强化营运整治。县交通局负责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以及农村面包车的非法营运整治,迅速抽调运管、路政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强化客运站、广场及周边道路客运管理,在乡镇客运线路设置交通信息员,及时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必要时和县交警大队联合执法,机动灵活地开展稽查工作,不断加大客运市场监管力度。对摩托车、老年代步车以及农村面包车非法客运违法行为,要严密取证、严厉打击,防止非法营运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强化安全劝导。各镇办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积极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充分发挥完善一级劝导站工作的基础上,启动二级、三级劝导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镇办“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和面包车等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夯实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杜绝类似4.30交通安全事故重演。
(六)强化责任倒查。按照商洛市《低速载货汽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和面包车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在专项整治中存在组织不力、安排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格、欺上瞒下等问题的,要严格倒查责任,对因以上行为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不断优化全县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扭转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不利形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公路段、各镇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综合施策,积极构建联合整治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规范执法。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单位工作人员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服务群众关系,坚决防止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群体事件和媒体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