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市普查办的统一安排,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精准治污施策的重要机遇来抓。柞水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朱雪彬副县长多次亲自部署,批示指导,按照“普查办统一协调,部门分工协作,镇办分级负责,属地统一调查,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镇办、各部门广泛动员宣传,迅速行动,对辖区全面开展调查,全县上下整体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目前,柞水县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全面结束,工业企业污染源国家下发名录库314家,新增6家,共现场清查32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名录库8家,新增2家,现场核实1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下发名录库224家,现场清查已完成,清查率100%;入河排污口下发5家,新增2家,清查7家;生活源锅炉16台,已完成清查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筛选,建立了本级的清查库,其中建议纳入普查范围的工业企业47家,入河排污口2家,畜禽养殖34家,入河排污口6家,生活源锅炉16台,加油站1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