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总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突出耕地保护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有效提升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保护了秦岭地区自然资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专题工作会,就秦岭地区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工作进行扎实安排部署。印发了《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三保三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秦岭地区专项执法“绿肺行动2018”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负责集中办公,定期研究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层层传达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围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查处整改、秦岭地区开石采矿及绿肺行动问题整改,建立了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同时,成立督察组定期督导、跟踪问效。县政府同相关部门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部门执法责任,强化环境执法监察,推进执法检查常态化。
三是强化规划管控,坚守资源红线。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坚持做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予审批。在编制《柞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时,充分与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将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受保护区域划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实现“二规”相统。同时,严格用地准入,实行有保有压用地政策,严禁向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产业供地,切实保障工业用地安全。
四是坚持科学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等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绿色矿山实施意见》。建立了“田长制”和动工用地报告制度,健全了案件举报、督查督办、联席会议、土地矿山检查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了查处案件快速反应、社会监督、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执法打击违法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综合监管,开展执法行动。按照“取缔一批、打击一批、规范一批”原则,扎实开展国土执法“铁拳”系列行动、秦岭生态保护国土执法“绿肺”行动和卫片执法“利剑”行动,推进共同责任机制巡查力度。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执法活动,加大低效闲置用地清理力度,消除环境隐患,防止污染“回潮”。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人事双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形成良好资源利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