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柞水县举行南京市红十字会捐赠爱心超市物资发放仪式,为全县79个爱心超市发放了价值约120万元的衣物5326件。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宏玉,副县长刘作荣和县委宣传部、政府办、民政局、扶贫局、红十字会、苏陕办等负责人和各爱心超市牵头单位干部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县民政局长李邦余通报了全县爱心超市建设运行情况,县红十字会会长陈欣介绍了爱心物资捐赠情况,并颁发了捐赠牌和捐赠证书。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宏玉在讲话中希望,社会广大爱心组织、慈善商家和热心人士要持续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光荣传统美德,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奉献一片爱心,多捐资捐物,多关心、支持爱心超市建设;各贫困村帮扶牵头单位要积极管好用好爱心物资,引导贫困户树立自强自立、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信心,克服“等、靠、要”思想,实现贫困户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让勤劳劳动和智慧脱贫成为一种新风尚;宣传、民政等部门要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的科学管理运作水平,力争爱心超市能更加规范管理,更加健康运营,助推脱贫攻坚。副县长刘作荣指出,南京市红十字会的慈善义举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贫困山区的关心关爱,是助力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善举实举,她希望79个村和社区爱心超市牵头单位的干部,要结合扶贫、扶智、扶志,将爱心物资真正分送到需要帮助的群众手里,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助力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这次爱心衣物是柞水县苏陕协作“扶贫扶志”的首批捐赠物资,通过高淳区驻柞水县工作组的不懈努力,今后还会陆续有捐赠物资投入到爱心超市中来。
近年来,柞水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爱心超市”建设作为激发“我要脱贫”动力的重要载体,秉承“扶贫先扶志、致富先治心”的发展理念,由县委宣传部、民政局牵头,为全县79个村和社区筹建了爱心超市,主要依托已建成的电子商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设立专营店,依托村活动室、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专柜,悬挂统一的标识标牌,区分积分兑换商品区和积分兑换捐赠物品区。贫困户通过自力更生参与脱贫攻坚、公益服务、移风易俗等行动获取公益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和捐赠物品,以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各镇(办)、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作为爱心超市的管理运行主体,按照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积分标准,做好积分的登记,积分卡的管理和发放,充分发挥爱心超市激发内生动力和扶贫济困的功能作用。县上建立了爱心超市管理运行监督机制,成立了爱心超市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运行、项目合作”的模式,根据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设计爱心超市公益服务项目,并将项目“打包捆绑”,纳入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承接运行、百姓从中受益的最终目标。在筹建过程中,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慷慨解囊,捐资捐物,使爱心超市发挥了扶智扶志、助力脱贫的重要作用,成为帮扶干部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