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
全县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省政府《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实施意见》及省、市工商局《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从2014年起,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它经营单位,均应参加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二、从2014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提交上年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的企业自下年度起提交年度报告。企业直接登录陕西省工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naic.gov.cn),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报送年度报告信息,不再到原登记机关进行审核。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交年度报告的,登记机关将其载入市场主体经营异常黑名录,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其法律后果自负。
此告。
柞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