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商洛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
商洛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前言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市加快向更高发展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之上,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陕安监[2016]114号)和《商洛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纲要》(商政发[2016]12号),立足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狠抓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一)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全面完成。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与“十一五”时期平均水平相比,“十二五”期间全市年均事故起数由440起下降到345起,减少了95起,下降了21.6%;全市年均死亡人数由180人下降到106人,减少了74人,下降41.1%。二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与“十一五”时期平均水平相比,“十二五”期间全市较大事故年均起数由3起下降到1.4起,减少了1.6起,下降了53.3%;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由13人下降到6.4人,减少了6.6人,下降50.8%。三是各项相对指标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10年的0.51下降到2015年的0.162,下降68.2%;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由2010年的5.82下降到2015年的3.16,下降45.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零控制。四是各项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值为:至2015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10人以内(其中:金属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0人以内;其他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消防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止2015年底,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际死亡101人,其中金属非金属矿事故死亡10人,建筑施工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行业死亡1人,道路交通死亡89人,消防火灾实现了“零”伤亡,安全生产各项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是市政府每年与7县区和市直15个安全生产重点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和主要目标任务,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目标任务、监督考核等事项做出明确部署,确保安全监管“横到边、纵到底、无盲区、全覆盖”。二是及时调整了市安委会组成人员,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1名副职领导担任市安委会成员,参与日常工作。三是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到人”的责任制体系,至2015年底,全市351户企业张贴了“五落实五到位”挂图,106户规模以上企业按要求配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五落实五到位”在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了全覆盖。
(三)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一是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已有316户高危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20户企业(系统)二级达标。二是扎实推进尾矿库闭库和矿山整顿关闭工作。2013-2015年,全市共有38座尾矿库完成闭库工作;116家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到位,超额任务34%,受到全省通报表彰。三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共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181个,全市所有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均已建成,三等以上正常运营尾矿库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危险化学品行业阻隔防爆材料累计安装43户129个油罐,合计5172立方。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加强。探索健全完善隐患排查、举报奖励、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不断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和烟爆、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安全隐患排查的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十二五”期间,年平均开展安全大检查6次,重点时期安全督查7次,隐患排查治理覆盖全市3400余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分级挂牌、限时整改、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形成制度,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5138处,整改44796处,整改率99.2%;年平均整改省市挂牌督办隐患62处,按期整改率100%。
(五)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有力加强。以“三基、三化”为抓手,以责任落实为核心,大力推进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和能力建设。全市建成镇办四级网格98个,县区三级网格7个,市级二级网格1个,一些镇办还延伸了村组五级网格400多个,企业基础及责任台账3000余家,安全监管四级网格基本建立。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由科级升格为副县级,新增编制4名,各县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明确为副科级,编制统一增加到8名;全市98个镇办安监站(所)虽在2015年机构改革中并入“经济发展综合办公室”,但职责清晰,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到位;市县区按辖区人口每人2元标准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市县两级安监人员岗位津贴得到落实。尤其是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商洛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下发执行,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建立,党委抓安全力度显著增强,主要领导指导、检查成常态,行业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
(六)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取得新突破。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金属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制定了《商洛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规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许可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法规为主线、相关规章为支撑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为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十二五”期间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50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1人,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7人,企业内部处理23人。
(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急管理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市、县、镇、企业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组建了应急队伍,编制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安全生产专业化队伍得到长足发展。市矿山救护队通过了国家安监总局指挥中心二级标准化考核验收,被省安监局确定为省级应急救援队,同时被省应急委确定为陕西省非煤应急救援队;协助县区及有关企业组建专业化救援队伍8支160多人;累计投入800余万元,购置救援装备900余(套)件,完成了7个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及配套设施建设,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先后成功处置了29起突发应急事故,未发生任何次生灾害。特别是2014年9月,我市承办了全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受到了省上和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并被国家安监总局制成光碟在全国进行推广学习。
(八)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坚持把安全宣传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突出特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每年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在电视台、报纸开办专栏,拍摄安全生产专题片《职责》,在公交车载电视、电子屏幕宣传车等信息载体上播放安全公益广告、警示宣传片、安全标语,不断营造遵章守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全社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年均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18期,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培训2900余人次。举办市县安全监管人员执法培训,集中培训乡镇(街道办)安监站长。
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向好。但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法规标准、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事故多发的态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时期,平均每天发生0.9起生产安全事故,每3.5天死亡1人,事故多发的态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
(二)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依然大量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各行业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仍有重发展、轻安全的问题,对非法建设项目置若罔闻,整顿关闭不严格、不坚决、不彻底,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矿山超层越界、油气管道占压、危化品违规储装运、道路交通“三超”和疲劳驾驶、人员密集场所监管、应急预案缺失、企业作业场所粉尘超标等问题屡禁不止。
(三)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小矿山、小化工和小作坊还大量存在,安全生产条件差,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带病生产等问题比较普遍。县镇两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监管能力不强,监管手段和措施跟不上;建筑、矿山等行业从业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偏低,违规作业、盲目施救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三基”、“三化”建设存在盲区和死角,人力和经费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台账”没有建立。
(四)安全执法工作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和行业部门在安全检查督查中不认真、不严格、不专业,既发现不了问题,也提供不了有针对性的意见措施,既不跟踪督办,也不复查验收,没有发挥检查督查应有的作用。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严格、治理不彻底,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培训教育图形式、走过程,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能力始终在低水平上徘徊。
(六)应急救援能力仍需加强。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燃气、公路、建筑及劳动密集型场所大量增加,隐蔽致灾和消防隐患增速明显,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应急处置装备水平低,应急预案缺乏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是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的新常态时期,安全生产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机遇、新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中速发展的新机遇:把握经济从高速发展转为中高速发展,金属非金属矿、化工、建筑原材料市场需求放缓,给安全生产腾出空间的机遇,及时对未批先建、证照不全等非法违法企业实施打击取缔,不断规范和净化安全环境。
2、结构调整的新机遇:把握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有利时机,以淘汰落后产能为契机,加大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高危企业整顿关闭力度,提升产业规模,规范安全管理,切实从源头上增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创新驱动的新机遇:把握经济发展由要素、投资驱动转向科技创新驱动的有利时机,督促和强制企业广泛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建立诚信守法制度,开展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4、依法治国的新机遇:把握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安全生产全方位加强、推动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提供了一个根本的遵循。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安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二)面对的挑战
1、经济放缓与安全投入保障的挑战: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一些行业景气指数下降,企业减少安全投入,推迟安全技术改造,设备带病运转,从业人员思想波动,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2、市场活力释放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挑战: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效应的逐步显现,尤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前置性审批的压减,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大量涌现,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大幅增长,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也必然大幅增加。这一减一增的同时,考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思路和能力的转变。如何正确处理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与严把安全生产关之间的关系,为小微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提供高效良好的安全监管服务,是必须面对的崭新课题。
3、城镇化建设加快与应急救援能力的挑战: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燃气、高速铁路和公路、高层建筑及劳动密集型场所大量扩充,城市供气隐蔽致灾和消防隐患大量存在,危化品运输车辆泄漏爆燃事故多发频发,应急处置的准备水平低,救援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强化“红线”意识,做到责任体系更严明、安全监管更严格、隐患排查更严细、责任追究更严厉;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安;强化持续创新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坚持科技兴安,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改革为先,创新驱动。坚持转轨与转型并重,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渐进式改革。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凝聚改革共识,明确优先顺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注重依靠科技支撑、信息化和管理创新,推动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
2、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在抓重点、补短板上精准发力。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强化责任、法规标准、风险防控、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
3、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等各环节,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和能力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提升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意愿和防治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4、社会共治,安全惠民。构建安全发展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水平和职业健康状况改善的感受,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事故风险预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备,安全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与2015年比,力争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年均控制在2起以内,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零控制,我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重点产业目标:
(1)采矿业。“十三五”期末,所有煤矿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民营煤矿法定代表人必须担任矿长、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等制度。已关闭矿井关死、关实,不发生死灰复燃现象。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病危尾矿库得到有效治理,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广泛实施。实现矿山总数下降5%,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3%。
(2)制造业。“十三五”期末,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经营企业50%以上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积极推进市县主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全部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危险化学品行业和烟花爆竹企业保持零死亡。
(3)道路运输业。“十三五”期末,全市道路运输业事故起数下降5%、死亡人数下降4%。
(4)建筑施工业。“十三五”期末,建筑施工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2%。
(5)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建设。“十三五”期末,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8%,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95%,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
(6)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十三五”期末,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高危行业领域或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必要的救援装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
五、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加强全方位落实责任、事故预警预防、应急救援、文化宣传、监管监察能力和安全保障六大体系建设。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2、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市县各级都要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委要抓住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党委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得力措施和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政府系统安全责任体系,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应担任安委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留责任盲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3、理顺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实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各类协会、学会、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4、实施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依法加大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拓宽责任追究范围,将企业安全责任不到位、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不到位以及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等情形纳入追责的范畴。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依法依规、从重从快严肃查处,提高违法的成本。加强案卷评查工作落实,所有事故处理结果和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与纪检、司法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严厉查处监管人员在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关闭、重大隐患整改治理、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等关系重大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失职渎职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事故源于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是抓安全生产的关键。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全员全面排查治理,做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制定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类企业每项生产工作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让专家有足够的时间深挖细找、揭剖“诊断”,及时发现和消除隐藏的安全隐患。层层建立和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建立隐患整改追责制度,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建立隐患动态管理数据库,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建成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与企业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分级分类、建档备案、闭环管理。
——煤矿:在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各环节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真正做到没有盲区,没有死角。坚持标本兼治,通过表象看本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全面提升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金属非金属矿及尾矿库:深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积极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搞好尾矿综合利用。全面加强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建设,组织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空区监测监控等科技示范工程。对小规模开采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实施有序退出。
——交通运输:深化“危险品运输”、“营转非”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限载、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客运路线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从严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辆。强制推动重点客货运输车辆全面安装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载、限速等装置。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危险路段综合治理。推行咸阳市武功县、我市山阳县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建筑施工: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高处坠落、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等易发生事故的专项整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农民工等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消防安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的火灾隐患。加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
——危险化学品: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积极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加快城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推进零售网点专柜、专店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等行为,严格整治零售网点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确保安全。
——工贸企业: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工贸行业交叉作业、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企业基本台帐和隐患排查台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
——农业机械: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拖拉机、驾驶员的管理,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继续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安全畅通县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
——旅游安全: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突出制度建设;对旅游设施设备、道路及服务场所,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加强风险防范及技能培训;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健全旅游安全预警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构建科学的客流调控机制。
——特种设备:工商质监部门要督促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安全措施,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要会同教育、工信、公安、交通、农业、商务、卫计、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明查暗访,突出抓好化工企业、气体充装企业等重点单位及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重要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及土锅炉、土起重机械 等重要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各类气瓶要开展经常性检查,防止报废翻新气瓶散落社会造成安全隐患。落实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充分发挥其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状况分析、风险评估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强化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统筹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应急处置时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落实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及时评估灾害要素变化,调整优化处置方案,确保科学救援。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
2、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继续下大气力推进各级应急机构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保障条件,推动应急管理向基层镇办、村组、社区延伸,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协同配合、联合保障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机制,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应急处置工作作出评估结论。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突出企业班组、重点岗位,编制完善各类应急处置要领、现场处置方案和专项处置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和政企预案衔接的有效性。落实市、县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监、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深化矿山应急救援队“四队一组”(救援队、排水队、钻探队、医疗救治队和专家组)功能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加快救援队伍由单一救援功能向预防、救援、培训、储备等功能于一身的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变。各类企业都要建设本企业的专兼职救援队伍,以救援需要为导向,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应急处置指挥能力,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进一步加大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技能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始终把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放在舆论监督的首位,注重及时适度报道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断传递和壮大安全发展的正能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把握舆论监督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抵制不当舆论,有效控制信息流、引导影响流、消除噪音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托商洛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市级安全资格考试分中心,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加强培训机构师资硬件管理,完善考核、发证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注册安全工作师制度、职业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教育多元化发展。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加强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创新深化“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完善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推动建设安全生产主题街道、主题公园,在人口密集场所广泛播放安全生产主题广告、视频、标语等,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继续开展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织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企业安全文化模式。推行安全承诺、安全宣誓等仪式,完善企业自律公约、员工岗位安全守则等行为规范。主动谋划、主动会商同级广播电视、党报党刊、政府及门户网站,创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专题节目、专版、专栏等,开展展映、征文、研讨会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五)加快监管监察能力体系建设
1、监管信息化与大数据监管并重。利用物流网、云计算、安全生产大数据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开展信息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统一标准的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加强大数据分析工具的开发和利用,推进大数据尽快在安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在现有基础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做好事故信息和安全监管信息的公开,并保障信息的真实可靠。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的大数据监管体系。
2、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失职追究问责并重。继续逐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3、社会公众监督与群众组织监督并重。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六)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1、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稳步增长。继续将安全监管、隐患治理、宣传教育等安全投入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的落实,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构筑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十三五”期末,重点行业企业100%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帐户,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2、加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争取专项资金,加快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装备的配置、更新。“十三五”期末,按照规定标准,全部完成市、县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检测装备、事故调查取证装备的配备,切实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能力。
六、重点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消防提振训练计划项目、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基础提升项目、危险化学品整顿提升项目、职业病预防控制项目、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等10个项目。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十三五”时期,通过从省安监局、市级财政争取资金,市安监局自筹及商州区财政拨付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200万元,由市安监局会同商州区安监局共同建设覆盖市安监局、县区安监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公众等五大类用户的综合信息平台,包含四部分。一是建设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库系统,存贮标准化的企业信息、隐患排查、事故处置、行政执法、监管监控、应急资源、培训考核等安全生产信息,实现部门间和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提供系统集成和统一配置管理的信息资源。二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平台,包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应急管理与指挥救援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系统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系统,提供安全生产基础业务应用管理功能,完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日常业务的智能化管理。三是配置移动终端。基于平台现场执法、日常巡查和应急值守管理业务功能实现前端移动化改造应用,开发移动APP。为执法人员、基层巡查人员和应急值守人员配置移动终端,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监管业务功能支撑。四是软硬件支撑平台。主要提供系统应用的软硬支撑服务功能,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GIS软件、杀毒软件等软件及网络、服务器、存储建设等硬件支撑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规范完整,动态信息实时掌控,执法过程透明可溯,应急处置便捷高效,智能分析科学可靠,为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提供信息化支撑保障。
(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抓住重点行业,盯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加大长效机制建设力度,继续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
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内,建成覆盖全面、动态管理、运转顺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服务市、县(区)、镇(街道办)、企业,设置隐患信息查询、企业自查自报自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治理销号警示、智能统计分析和工作动态等6个标准模块(简称“四层六功能”),促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
(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强化公路安全管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公路的安全设施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收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由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交通、交警部门要全面掌握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数量及分布情况,建立公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对省市县各级挂牌的事故多发路段,加大治理力度,力争在整改期限内全部治理完成。“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投资20.6405亿元,重点整治国道、省道隐患路段1408.4公里,农村公路1819条5162.6公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保障。加大路面治超力度,全面提升科技治超水平,建设治超管理信息系统、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公路治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车辆超限超载电子监控记录联合处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检查,交警、交通部门要在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入口前设立检查站,严防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驶入,确保高速公路隧道安全。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车辆超速行驶、货车擅自非法改装、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占用客车道行驶、客车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公路通行秩序。
(四)消防提振训练计划项目
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消防基础能力建设,结合省政府十三五规划和装备三年提振计划,实施我市消防事业发展三年提振计划。
投资2900万元,购置灭火救灾、抢险救援所需的一批高、精、尖、专装备,优化装备配备结构,满足高层建筑、大跨度、地下建筑、化工企业要求,推动公安灭火救援战斗力提升,推动装备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2017年,市县建设训练基地、商丹园区、商州中队迁建工程开工;2018年,所有投勤战勤保障消防站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依托我省建筑类高校优势,培训高层建筑消防指挥管理人才。依托社会力量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延伸灭火救援触角,开展全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群众性灭火组织。
(五)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基础提升项目
1、洛南县大王西峪金矿深部探矿盲竖井工程。企业自筹13000万元,在位于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陈耳金矿矿区中部矿体上盘移动界限安全距离之外,建设洛南县大王西峪金矿深部探矿盲竖井工程。井口标高1530m,中段标高80-40m,最低中段标高580m,井筒长1069m,设计提升矿石能力1500t/d,废石300t/d。整个工程预计2017年底建成。盲竖井建成后将全面完善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陈耳金矿矿区生产开拓系统,改善井下通风条件,提高矿山探采生产能力。
2、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切实加大商州区黑龙口镇中坪村南沟尾矿库、铁炉子村毛沟尾矿库、夜村镇甘河村小西沟尾矿库和洛南县石门镇黄龙铺村骡子沟尾矿库、王扒沟尾矿库、小石湾尾矿库、寺耳镇东庄村芋园沟尾矿库、古城镇董联村天明沟尾矿库等8座无主尾矿库隐患的综合治理。商州、洛南两县区人民政府要合理使用中央专项治理资金2285万元(其中商州463万元、洛南1323万元),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治理项目责任人,按照批准的治理内容和治理标准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六)危险化学品整顿提升项目
制定与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持续抓好化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执法力度,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坚决取缔。对证照到期未申请延期换证和超范围非法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凡经过整顿仍达不到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营。
实施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驻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城镇人口密集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搬迁改造及化工园区安全环保提升。筹措4165.1万元资金,扎实推进2016年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不足,需要搬迁周边居民”隐患的整改工作。推进绿色发展和抓住企业转型升级机遇,对搬迁改造工程中涉及资金保障、人员安置、技术装备、土地置换诸多问题,协调研究政策支持。
(七)职业病预防控制项目
安监、卫计、人社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保”各环节的责任,负责各自所管行业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着力整治高毒、高危粉尘、放射性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职业危害。“十三五”时期,争取国家资金800万元,完善配备市、县(区)、镇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机构、人员及执法装备。争取用人单位投资3500万元,建立起职工健康体检机构、职工健康档案、培训教育、职业危害和职业病人动态管理系统。在矿山开采、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等粉尘危害特别严重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对原有的设备设施进行防护设施设计,加装或改造防护设施,提高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水平。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力推动职业病危害强度和浓度长期超标的小矿山、小化工、小家具等企业关闭退出,减少从业人员,从源头上遏制职业病危害。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最过硬的政绩、最重要的软实力,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效益、第一品牌和最核心的竞争力,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推动、文化支撑等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通过媒体、电子屏、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平台,深入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广泛传播、普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公告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主题征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加强合作,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平安校园”创建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有针对性地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
“十三五”时期,力争以陕西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商洛市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现有资质和条件为基础,建设成一支集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和培训与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成为担负全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训练、演习和应急救援处置区域工作中心。基地建成后,将实施全省事故灾难专业救护的教育培训,保障日常工作、生活及训练,实现基地化模拟演习(桌上演练和实战演练),成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基地,并逐步向工矿商贸、道路危运等其他行业领域拓展。
(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项目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十三五”时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投资200万元为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履职基础保障能力、现场监管执法能力、风险预警防控能力、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法制宣传教育能力、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等七个方面必要的专业设备、仪器。
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各项责任制工作规范,重点加强基层安监部门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既对执法过错进行追究,也要结合执法文书点评和考核,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放宽执法标准和处罚标准的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执法资格培训,把镇办安监员的培训纳入执法培训范围,增强执法规范性。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高现有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与考核评估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积极推动本规划实施,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要健全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
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形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开展全面评估,经评估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时,报经市安委会批准。市安委办要对规划最终实施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对县区、镇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采空区综合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的支持。建立实行安全诚信企业金融税收激励政策,实行企业安全技改信贷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加大城市管网改造、化工企业搬迁用地置换补偿政策的实施,推动城市管网专项治理行动。实行粉尘和有毒物质治理财税鼓励政策,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建设。
(三)加强资金支持保障
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公共安全领域。构建渠道广泛的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信托资本为依托、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相关规划衔接
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分区域、分行业规划,分解细化和扩充完善规划任务。要加强与《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其他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做好区域安全生产规划与本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的衔接,并针对安全生产实际,确定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