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及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推进,确保到2020年,全市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结合《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总揽工作全局,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以“两个确保”为目标,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对象,以“双包双促”精准扶贫为抓手,严格“六个精准”要求,着力加强产业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发展脱贫、生态保护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五个一批”精准脱贫措施有效落实,全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坚持科学谋划,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的办法,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党委总揽、政府主导。强化党委领导核心,履行党政同责,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以上率下,统筹推进,真正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跟形势,调整思路,转变方式,创新机制,用发展的理念谋划脱贫攻坚,用改革的精神推进脱贫攻坚,实现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持续快速推进。
——瞄准对象、精准施策。摸清底子、找准病灶,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挂图作战,销号退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整合资源、多方参与。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统筹各类资源投向脱贫攻坚,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政府、市场、社会协同作战,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发扬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精神,强化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使其成为脱贫攻坚战的主力军。
第三节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七县(区)全部脱贫摘帽,699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48.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贫困人口收入稳步增长,年人均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实现同步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阶段任务。2016年,全市13.3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58个贫困村脱贫摘帽;2017年,全市13.9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89个贫困村脱贫摘帽;2018年,全市12.9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剩余15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商南、柞水两县脱贫摘帽;2019年,全市6.3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商州、洛南、镇安三县(区)脱贫摘帽;2020年,全市2.6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丹凤、山阳两县脱贫摘帽,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与全国人民同步够格迈入小康社会。
第二章 重点建设内容
围绕全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以“双包双促”精准扶贫为抓手,按照区别对待、精准施策的原则,统筹全市力量,扎实推进产业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发展脱贫、生态保护脱贫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五个一批”脱贫攻坚措施有效落实,积极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通过产业、就业及生态补偿扶持34.6万人,易地搬迁26.12万人,医疗救助6.7万人,教育脱贫7.2万人,兜底保障19.4万人。
第一节 全力推动“五个一批”措施有效落实
一、大力扶持产业就业脱贫
立足全市资源,按照市场导向、项目支撑、对接协作、资金支持、服务配套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的原则,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将涉农产业项目资金的70%、其它产业项目资金的30%以上安排到促进贫困户实现脱贫产业项目上来,切实为贫困户建立稳定增收渠道,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市依靠产业就业发展扶持34.6万人脱贫。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立足商洛山地特色农业“八大件”及中药材、茶叶、烤烟等地方特色产业,积极建立一批扶持贫困户脱贫的特色种植和特色养殖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市新建扶持贫困户脱贫的核桃标准园15万亩、板栗标准园3万亩;发展扶持贫困户脱贫的马铃薯基地32万亩、高山蔬菜5万亩;建立扶持贫困户脱贫的生态食用菌示范点38个,食用菌总规模达到5000万袋;发展扶持贫困户脱贫的生态茶园3万亩、中药材GHP规范化种植21万亩;扶持贫困户脱贫的大樱桃等水杂果发展到10万亩;扶持贫困户脱贫的生态猪养殖30万头、生态鸡养殖500万羽、生态肉羊养殖5万只。全面抓好绿色食品加工技术引进和产业化深度开发,全市共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60家,不断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及营销,用现代农业发展理念,为贫困户构筑稳定增收渠道。
2.大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经济组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和扶持产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鼓励合作社与大型零售超市开展农超对接,不断拓展特色农产品交易新市场。到2020年,全市扶持和建立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个,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产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吸收贫困户土地经营权入股、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等资产收益新方式,建立起经济组织与贫困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村、贫困户从农业现代化中得到收益。
3.加快农业产业园区集约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推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着力建设一批集产品生产、休闲观光、采摘体验、市场营销等为一体的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发展立体农业,提高产业附加值。每县(区)建成1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和1个农业产品加工园区。
4.积极推进乡村旅游产业。依托“秦岭最美是商洛”品牌影响力,全域规划旅游产业,将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贫困村优先纳入建设规划,精心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独具魅力的美丽乡村,力争形成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旅游村镇和旅游产品;大力支持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生态农业、农家乐等旅游产业发展;大力扶持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园项目和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引导、鼓励和带动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乡村旅游产业开发,增加收入;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在旅游产业中的就业率,全市3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各提供总岗位数30%以上的就业岗位和20%以上的营业摊位安排附近在册贫困人口就业。
5.强力推动劳务产业发展。把发展劳务产业作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加大贫困人口务工技能培训,坚持立足本地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激励全民创业、家庭创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就地转移和异地输出并举,打造劳务品牌,大力推行订单劳务,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贫困群众劳务收入。
6.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加大“互联网+”电商扶贫力度,积极实施电子商务入镇村工程,大力实施电子商务“百千万”工程,不断培育和壮大“逛集网、大秦岭特产网、众品网”等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资费补助、小额信贷支持,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推动产品生产与服务的深度融合。
7.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不断探索和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坚持以财政贴息、贴保为杠杆,最大限度地撬动金融存量资金,加大扶贫信贷投入,支持脱贫产业发展。对有劳动能力、发展条件和脱贫意愿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向贫困镇村延伸,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镇(办)全覆盖和金融业务行政村全覆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扶贫产业风险化解机制,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增加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险种,将其纳入保费补贴;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产品存货质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等新型抵押担保方式。扶贫产业保险覆盖面不低于90%,风险金由市县(区)财政负担。各县(区)设立的扶贫贷款担保储备基金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扶贫风险补偿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扶贫农业保险补贴资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切实发挥金融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支撑作用。
二、全力推进易地搬迁脱贫
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坚持大点安置、集中安置、上楼安置“三安置”原则,按照靠近县城、靠近集镇、靠近园区“三靠近”思路,切实做好易地移民搬迁和陕南移民搬迁政策有效对接,精心编制“十三五”移民搬迁规划。坚持把移民搬迁与现代工业园区、特色农业园区、新型城镇社区、精品旅游景区建设紧密结合,合理布局集中安置点,科学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推进全市移民搬迁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搬迁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26.12万人。
1.加快易地搬迁步伐。坚持以贫困户、特困户为搬迁重点,全面落实“三无”(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安全住房)贫困户、危房户安全住房政策,不断加快搬迁步伐,确保贫困人口实现应搬尽搬。
2.强化基础设施配套。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我市移民搬迁地方债券资金,全面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积极做好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有效提高移民安置点整体建设水平。
3.优化后续产业保障。坚持生产生活并重、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按照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的思路,逐户落实就业增收办法,不断加大搬迁群众后续发展扶持力度,努力使搬迁群众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增收有渠道、生活有提高。
4.强化土地政策保障。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易地移民搬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搬迁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5.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移民搬迁有机结合,优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十三五”期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万户。
三、强力推动教育发展脱贫
提高贫困人口素质,阻止贫困代际相传。积极构建从学前教育到小学、中学、大学,直至就业的全程帮困包扶机制,彻底解决贫困人口接受教育难题,确保“十三五”期间,通过发展教育稳定扶持7.2万人。
1.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完成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全面满足农村群众对学前教育需求。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普通高中学校设施设备水平,支持职业教育改善学校设施。
2.强化师资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力量配备,全面落实镇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加快城乡教师合理流动,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努力提高农村教学质量,让贫困家庭子女得到更加公平的教育。
3.加强教育资助。坚持以政策扶持为主导,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全面落实贫困学生各项资助政策。加大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中高职学生、高中生、中小学生、幼儿等资助力度,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学生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农村贫困学生就读重点高校渠道。
4.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全面整合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以提高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和水平为目标,全力支持本地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定向、定岗技能培养与培训,鼓励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创业培训课程,着力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并对参加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农村贫困人员给予一定补贴;根据贫困群众意愿和产业发展状况,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通过组织专家教授深入实地培训、利用远程信息平台教育等方法和途径,大力开展实用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使每户农户掌握1—2门实用技术;围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农民的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乡土人才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补贴。择优选送一批优秀乡土人才进入省内大中专院校深造,组织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开展乡土人才培养。
四、积极实施生态补偿脱贫
积极争取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国家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转移支付。积极实施“双退”方案,将全市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将具备一定耕种条件适宜农作物生长的宜林地通过规划调整退出林地管理范围,作为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合理调整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及时兑现国家公益林区划范围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鼓励、动员和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将生态保护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洁员、专业造林员等相关公益性岗位主要向贫困人口开放,让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就地转移就业,通过务工增加收入,提高贫困人口收益水平。依靠长效补偿机制落实,稳定解决一批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五、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积极推行农村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两线合一”,针对特殊贫困群体,制定个性化扶持措施,提高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国家医疗救助政策,大力实施医疗救助工程,切实防止贫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十三五”期间,通过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兜底稳定脱贫19.4万人。
1. 大力开展卫生和医疗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等,实行动态调整;逐步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减免最低生活保障户患者住院费用;对最低生活保障户患者的急重危伤急救费用,通过不同渠道和形式给予全额资助;全面启动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职业病防治力度,有效救治和管理重症精神病人,将残疾人九种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医疗卫生和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和村卫生室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 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贫困户,由民政部门审核,全面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并按不同类型划分,为其提供不同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按标准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分类施保。
3.全力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县(区)、镇(办)要加大敬老院、幸福院、光荣院等建设力度。对全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切实给予集中供养。
4.强力推动残疾救助。关心残疾人生产生活,依法按程序评定残疾人等级,按月向全市5万余农村贫困残疾人发放专项补贴,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加快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对无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抚养法定抚养人的残疾人,全面实施集中托养。对有发展能力的残疾人,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其发展生产、实现就业。
5.全面推行养老高龄补贴。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时向其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高龄补贴,确保其晚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逐步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
6.全力开展社会养老保险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暂时没有能力缴费参保的五类特殊贫困人口,在精准认定的基础上,按不同标准进行缴费人口补贴,确保暂时不能缴费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持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人居环境,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积极承接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转移政策,有效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优先安排产业路、园区路、旅游路等,打造一批“农村经济干线”。加快推进剩余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自然村通公路,确保所有镇到县城公路基本达到三级标准,100%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100%自然村道路通畅,完成“索改桥”任务。积极推进乡村公路向较大村民小组和居民点延伸,加快村内道路建设,逐步实现村内道路硬化,改善人行便道和田间耕作便道条件。
2.加快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及提质增效项目,改造低标准农村饮水设施,有效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和保障水平。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0%,供水保证率超过95%。
3.积极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因地制宜,积极实施山区小水窖、小水池、小渠道、小塘坝、小泵站“五小水利”工程,修建一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田水利化水平。加强灌区末级渠系配套建设,加快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堰塘清淤进度,增强农业防汛抗旱能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移土培肥”“土地有机质提升”和“耕地质量保护”项目,提高耕地质量。
4.积极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沼气、节能灶、秸秆气化等生态能源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水电站建设,促进清洁能源广泛使用。
5.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提高生活用电水平,满足生产用电需要。建设现代智能电网,满足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接入等需求,提高农村电力保障能力。
6.加快农村网络通讯建设。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宽带乡村”工程,加大农村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村村通光缆,全面推进光纤到户。加快农村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提高新一代移动通讯和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全面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在农村的发展。
7.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构筑完备的镇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推进村级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建设。积极实施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完善广播电视设备改造,对贫困户有线电视进行财政补贴,全面解决全市20万偏远山区群众看电视难问题。
8.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四改”工程,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集中处理力度,对秸秆、地膜、畜禽粪污收集利用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第三章 强化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
严格按照中央“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要求,坚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逐级签订军令状,分级建立与脱贫攻坚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组织指挥和工作体系。市、县(区)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以县(区)为单位,组建脱贫工作团,团长分别由一名市级领导担任;以镇(办)为单位,组建脱贫工作组,组长由各县(区)四大班子领导担任,镇(办)党政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所在镇(办)县(区)直包扶单位为成员;以贫困村(社区)为单位,组建脱贫攻坚工作队,队长由市县(区)直包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所在单位后备干部或派驻“第一书记”任副队长,相关干部为队员。要坚持任务分解到团、到组、到队,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发挥各自工作职能,随时发现、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市脱贫目标按期实现。
第二节 强化资源整合
不断巩固和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统筹协调各类帮扶力量,实行精准匹配,有效管理。一是各行业、各部门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分内职责,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充分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切实做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保障,用足用活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扶持政策,推动政策、项目、资金等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和聚集。二是不断强化中央单位定点、省级“两联一包”扶贫工作成效,进一步明确全市“双包双促”帮扶单位和包扶人目标任务,努力提高“双包双促”精准脱贫工作成效。三是发挥好“10·17”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积极搭建供需对接、高效运转的扶贫爱心信息平台,实现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意向与贫困户脱贫需求对接。设立社会扶贫资金账户,接受社会各届捐赠,拓宽扶贫投入渠道。
第三节 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督查制度。及时出台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办法,依据办法规定和要求,结合各级责任目标,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区)、各镇(办)、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动态掌握工作进度,强力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工作成效研判和评估,强化对县(区)和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对年终考核脱贫攻坚任务不达标的县(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要建立以脱贫攻坚实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对脱贫攻坚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优先提拔重用;对落实决策不力、脱贫攻坚进展缓慢的,要进行约谈;对在岗不作为、工作推不动的,要采取果断的组织措施,真正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第四节 加强统计监测
加强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全过程跟踪监测贫困村和扶贫对象的识别、扶持和脱贫。市县(区)成立脱贫攻坚统计监测指挥中心,严格依照脱贫程序、标准,对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脱贫进行精准标注,逐项分解列表脱贫工作任务,明确包抓责任和脱贫时限,精心制作脱贫攻坚作战图,全面开展挂图作战。大力推行贫困县(区)、贫困村(社区)、贫困户摘帽、脱贫销号管理办法,严格贫困县(区)、贫困村(社区)、贫困户销号退出程序。精准监管重点环节,明确各级监管责任。对当年退出的贫困县(区)、贫困村(社区)和脱贫的脱贫户,要组织第三方按要求全面开展核查。要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监管系统,建立扶贫信息系统数据的部门对接和共享机制,提高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精准度。
第五节 加强宣传调研
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主动发现鲜活生动的大场面,策划组织、深度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好典型,总结好经验、宣传好故事、传递好声音、集聚正能量,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阐释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集中宣传报道中省市脱贫攻坚精神,把形势讲清楚、把基本方略讲明白、把政策机遇讲具体,鼓舞士气斗志,提振贫困户的精气神。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有效措施,全面展示我市精准脱贫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把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努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齐心协力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丰富完善脱贫攻坚理论依据,切实提高脱贫决策和措施的科学性,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节 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扶贫机构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要与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机构设置,配强领导班子、配齐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镇(办)脱贫攻坚工作职能,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明确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要把贫困地区县、镇级领导干部和县以上扶贫部门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增强干部综合协调和科学管理水平,提升执行能力和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