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98798”大会战、打赢五大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保障,围绕落实中省市新任务、新要求,全面部署、夯实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更加明确。根据市上统一部署,给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柞水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指导和督促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县上要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采取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的方式,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针对问题与不足,及时督促整改提高,有效保障了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普法宣传,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水平。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柞水县2017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采取“领导点题、部门承办、法制办审查”的方法,遴选确定常务会议学法专题17个,其中集体学法专题7个,自主学法专题10个。已按照计划开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7次。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档案作为执法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按照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督促9个镇办和26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档案,并报法制办备案。三是鼓励社会公众依法维权。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国家土地日、世界禁毒日、“9.1”法律援助宣传日,面向重点人群和对象大力宣传《土地承包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举办法治报告会220余场次、播放法治电影100余场次、演出法治文艺节目1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积极营造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制度保障,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一是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2016年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柞水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法律顾问日常作用发挥情况,作为继续聘用和报酬支付的依据,提高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二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基层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镇(办)、局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8次,提合理化建议12条;基层法制机构列席镇(办)、局务会议300余次,提合理化建议210余条。三是坚持涉法文件法制审核制度。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法文件报告,均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和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文件提请政府法律顾问集体研究。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各类涉法文件30余件次,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研究涉法事务5次;镇办和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涉法文件文稿100余件、政府合同7件、参与处理涉法事务8件。四是坚持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要求,制定下发了201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20件,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下发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核,共确定清理对象86份,决定保留54份、失效27份、修改5份。
四、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扎实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对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和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已不在执法岗位的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累计检查行政执法部门24个、审核行政执法人员1099人次,取消执法资格255人,收缴执法证件94份。二是及时做好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设置,对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55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统一更换,保障了执法内容与执法资质相符。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县公安、交通、地税、市监和林业等部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7月,试点工作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目前此项工作已在我县全面铺开。四是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工作。按照《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方案》要求,在去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基础上,今年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8项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安排,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审查完善后,统一对外公布。五是推行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专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今年以来,县公安、国土、市监、文广、环保等部门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60条。
五、强化矛盾调处,社会治理更加有效。一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在各镇办、各部门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程序和县法制办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当事人依法维权,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办结7起。其中决定不予受理2件,驳回申请2件,撤销2件,限期履行1件。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同信访部门建立了诉访衔接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来。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诉讼法》修订的新要求,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活动,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其中原告申请撤诉2件,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7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均亲自出庭应诉。三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督促指导有行政调解职权的单位,依法做好管辖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牙状态。今年以来,公安、市场监管、旅游等部门,各镇办共受理案件656件、调解644件,矛盾化解率达98%以上。四是强化信用信息管理运用。以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强化对公用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运用,让守法诚信者处处受益,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今年以来,录入各类信用信息2万余条,有7户市场主体因失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12人因进入信用“黑名单”被挡在了市场准入、评先评优、政府采购的大门之外。
尽管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所有镇办尚未设置专门法治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法治工作水平不高、连续性不足,无法适应法制工作需要。二是行政执法体制还未理顺。虽然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但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类别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还未理顺,影响了执法效能。三是亮点特色不够明显。在先行先试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被上级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201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使法治力量与法制建设的任务相适应。二是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将示范创建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镇办、各部门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坚持进驻式评查与一般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案能力;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复议案件听证、咨询等工作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综合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三是提升矛盾调解能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一是推进政府法制机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二是实行镇办、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备案管理制度,保持法制队伍相对稳定,保证工作连续性。三是进一步深化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法培训、听课、评课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